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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武义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》(武政告〔2023〕8号)的有关规定,本项目的腾空期限为30天。现将该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腾空期限公告如下:
房屋腾空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。
房屋腾空奖励分为三个时段:
第一时段 2023年12月1日至 2023年12月20日
在该时段腾空的,按照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奖励200元/㎡。
第二时段 2023年12月21日至 2023年12月26日
在该时段腾空的,按照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奖励160元/㎡。
第三时段 2023年12月27日至 2023年12月30日
在该时段腾空的,按照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奖励140元/㎡。
被征收人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(含11月30日)自行腾空房屋并通过验收的,所享受的腾空奖励权益与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腾空的相同,并另行给予一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奖励。
超过规定期限腾空的不予奖励。
特此公告。
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3年11月17日